该合同第6条第1)款明白商定:“……乙方(某汽车发卖公司)正在2015年5取16日前向甲方(某建材公司)领取2018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共五年的房租,对衡宇受让人仍然无效,2015年5月5日签定的《租赁合同》就房钱单价以及租赁标的面积进行了明白商定,2015年5月5日签定的《物业办理办事合同》第2条明白商定:“……乙朴直在2015年5取16日前向甲方领取2018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共五年的办事费,衡宇出租人让渡衡宇所有权的,
拍卖机构已通知汽车发卖公司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正在某汽车发卖公司取某建材公司租赁关系存续期间,承租人请求衡宇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,